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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补招城管协管员公告
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补招城管协管员公告

2021-12-29 16:57:09 | 人力资源管理

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补招城管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录城管协管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实施方案》,原城管局已招录协管员4名(2男2女),本次共计划补招男性城管协管员11名。其中,普通城管协管员10名,持机动车A2以上驾驶证城管协管员1名(兼职驾驶查扣的泥头车等特种车辆)。协管员需日夜轮班和值班,主要从事县城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管养(门前三包)以及市政设施(包括路面)、公园、广场的监督、管理和巡查,确保县城的干净整洁平安有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户籍、专业不限(不提供住宿)。

4.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局工作安排,需开展夜间值班巡逻,因旅游岛的特殊情况,节假日无休。

5普通协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有从事过城管协管工作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持有机动车A2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或E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身份待遇,按3.8万元/年的标准,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o.gov.cn/)及职得招聘网站(www.zdzp.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至2021年12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3.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1日18:00。

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生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工作经历证明、驾驶证等报名资料。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发布笔试成绩公告时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职得招聘官网公开网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公告,不做单独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职得招聘官网公开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对象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职得招聘官网公开网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汕头市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研究确定。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若考生体温超过37.3℃需在医务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再次测温,体温达标者正常参加考试;体温不达标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6818767 (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南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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